按照《关于开展第一批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的通知》(永市监字〔2026〕8号)要求,经企业申请、初审、复审核查,同意山西晋皖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列为永济市第一批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表)。
一、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应严格按照《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的通知》(晋药监规〔2023〕8号和永济市《关于开展第一批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的通知》(永市监字〔2026〕8号)要求开展中药材趁鲜切制相关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本辖区内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的监测力度,发现违规行为的,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市政府同意后取消其中药材趁鲜切制资格。
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或上级有关部门有其他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告。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永济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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