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中药材产业化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综药管函〔2021〕367号)、《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药监中化秘〔2021〕105号)、《安徽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原则》(皖药监中化〔2025〕17号)要求,通过企业申报、现场评估、企业整改、网站公示等程序,同意安徽济世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怀宁县第一批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
特此公告。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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