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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批准第一批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的公示

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44次 时间:2026-10-27 15:34:22

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产地加工中药材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6年第7号),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材产地加工管理的通知》,经企业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现遴选出四川灵萃中药材有限公司拟作为眉山市第一批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现予公示。

如对以上遴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书面报告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

联系电话: 028--38239332,邮箱:304837902@163.com。

公示时限:2026年10月26日—10月30日。

附件:眉山市拟批准第一批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名单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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