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通网欢迎您!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提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法规 > 正文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材GAP符合性信息的通告

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46次 时间:2026-07-09 10:58:53

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渝药监〔2023〕36号)精神,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重庆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和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对其泽泻药材供应商四川灵萃中药材有限公司(合作方:四川眉山太极数智中药有限公司)开展了审核检查,认为符合GAP要求。我局组织对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重庆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和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使用的泽泻药材进行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现予公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上一篇: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下一篇: 没有了

会员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名:匿名  匿名回复

0/500

实力认证

我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