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药监药注〔2020〕27号)、《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药监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名单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等程序,现确定湖南茯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四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
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规范要求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四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名单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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