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示范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药监中化秘〔2023〕44号)等要求,省药监局于2026年8月19日至8月21日对安徽汇中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自评符合中药材GAP要求的五味子药材(批号:YL-014-2602-001)开展了延伸检查,检查结果为符合要求(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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