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35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全省中药材生产布局,引导中药材科学规范种植,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气象局开展了《湖南省道地药材种植区域推荐指南(第二批)》(以下简称《指南》)编制。经前期调研、现场考察、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厅局会商等程序,编制完成了我省百合(龙牙百合)、百合(卷丹百合)、茯苓、莲子、杜仲、山银花(灰毡毛忍冬)、淫羊藿(箭叶淫羊藿)等7种药材的种植区域推荐指南。
现将《指南》予以发布,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指南》宣传解读和技术指导,引导种植主体科学选地、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引种和同质化竞争。《指南》为推荐性技术指引,不作为种植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依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保护区、林地保护利用、河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附件:1.《湖南省道地药材种植区域推荐指南(第二批)使用说明》
7.《湖南省道地药材种植区域推荐指南:山银花(灰毡毛忍冬)》
8.《湖南省道地药材种植区域推荐指南:淫羊藿(箭叶淫羊藿)》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林业局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气象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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