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管理,从源头提升中药材品质,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原则》等要求,省药监局组织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制定了木瓜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加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见附件),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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