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于8月13日—8月15日,对甘肃同君堂药业有限公司开展有因检查并对其中药材GAP开展延伸检查。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甘肃同君堂药业有限公司党参、黄芪、当归不符合中药材GAP要求。根据《甘肃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符合性检查管理规程》第二十六条,取消甘肃同君堂药业有限公司党参、黄芪、当归中药材“符合中药材GAP要求”的检查结论。
特此公告。
附件:甘肃省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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