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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70次 时间:2026-09-30 11:08:42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四川光然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等13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光然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远志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黄曲霉毒素、药屑及杂质)。

经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省天府神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降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薄层色谱(2)(3)〕。

经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秦巴本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降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薄层色谱(2)(3)〕。

经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前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白花前胡甲素,白花前胡乙素)。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成都市明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南宝德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

经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成都仁济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降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薄层色谱(2)(3)〕。

经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徽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降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薄层色谱(2)(3)〕。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南省灵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

经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含量测定(总黄酮、总黄酮醇苷)。

经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河北明珠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仙茅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仙茅苷)。

经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湖南省国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前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白花前胡甲素、白花前胡乙素)。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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