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通网欢迎您!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提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法规 > 正文

云南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 实施中医特色优势建设工程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浏览:983次 时间:2021-09-20 07:37:26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云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7类29项任务,并细化责任分工,加快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围绕中医药人才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大力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支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审标准等系列举措。根据《若干措施》,云南将支持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群,支持云南中医药大学新增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中医专业博士点、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点,力争到2025年,建设3个国家级、10个省级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和2个国家级、5个省级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打造3个专业化中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若干措施》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实施中医特色优势建设等9项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列举建立人才培养经费的地方、机构分担机制,实施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行动,培育打造中医重点专科群,建设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支撑平台,加大中医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等举措,并明确相关任务目标。


根据以上9项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部署,到2025年,云南将遴选培养15名中医药领军人才、60名学科带头人和120名学科后备人才;力争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基本标准、50%以上达到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力争建设5个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和30个分中心,建设不少于10个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和4个中医康复示范基地;力争完成25个中药材标准研究、30种中药材标本数字化和20个重要中药对照药材研制。


《若干措施》对强化中医药发展保障,特别是在加强融资渠道支持方面提出创新性举措。如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服务;支持中医药企业投保财产一切险、雇主责任险及药物临床试验、药物质量安全等责任保险。


为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将中西医协作、中医诊疗人次占比纳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围绕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艾滋病等重大疑难疾病,以及抗生素耐药问题和新发重大传染性疾病,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和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开展“西学中”专项人才培养,适度扩大中西医结合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00名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会员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名:匿名  匿名回复

0/500

实力认证

我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