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渝药监〔2023〕36号)精神,重庆坤隆药业有限公司对自建的独活种植基地开展了审核检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自建的枳壳种植基地开展了审核检查,均认为符合GAP要求。我局组织对重庆坤隆药业有限公司种植的独活药材、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种植的枳壳药材进行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现予公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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