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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中毒!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预警

来源:网易网 浏览:3130次 时间:2023-01-03 09:36:45

秋冬季是人民群众误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高发季节,为防止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和各类聚餐活动引起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曲靖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防中毒事件发生。


煮食草乌、附子中毒风险预警


1.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身体不适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不要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2.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能用自己、家人、亲朋好友生命健康去冒险。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


3.严禁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婚丧宴请、会议用餐等集体用餐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


有关草乌附子的安全知识


1.正确认识草乌、附子。草乌、川乌是毛茛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乌头的母根,附子是乌头的子根,都含有乌头碱、次乌头碱、中乌头碱等多种生物碱,对人体毒性极强,0.2毫克的乌头碱就能让人中毒,3毫克就能致人死亡,中毒过重或抢救不及时,会导致呼吸衰竭或严重的心律失常而死亡。


2.国家对药用川乌、草乌、附子有严格规定。因生川乌、生草乌、生附子毒性较强,容易使人中毒,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药用川乌、草乌、附子时一般炮制为制川乌、盐附子、白附片等才使用,目的是大幅降低其毒性,减少用药风险。


3.充分认识煮食草乌附子的危险性。《中国药典》(2015版)规定,药用炮制后的川乌每次用量限于1.5-3克、附子每次用量限于3-15克,而且必须先煎久煎。但目前部分群众家庭煮食草乌、附子或邀约亲友煮食草乌、附子的量一般远远超过此规定,而且煮食的往往是未经炮制的生草乌、生附子,毒性更强,发生中毒的风险更高。


4.草乌、附子类药物中毒的临床表现。食用草乌附子类药物中毒的临床表现主要是患者口舌、四肢或全身发麻、恶心、呕吐、烦躁不安、甚至昏迷、面色苍白、心慌气短、心率减慢或紊乱、血压下降、瞳孔散大或缩小、复视并出现幻觉等症状。


坚决抵制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行为


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草乌、附子的毒性,加之很多家庭煮食草乌时,大多直接采用毒性极强、未经炮制的生草乌,炖煮过程凭经验、凭感觉,且出于进补的心理,往往会多吃,进食量远远超过药典规定用量,稍有不慎,极易出现中毒反应。


强烈呼吁消费者不采、不买、不卖、不私自加工、不聚众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


保持良好生活习惯 增强体质


消费者不应迷信民间通过擅自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进补”的风俗习惯,而应通过树立食物多样、膳食均衡、适量饮食的健康饮食理念,按照自身体质状况坚持适度体育锻炼,多做户外活动,少做低头族,同时保持愉悦心情等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身心健康。


妥善保管 有效防范


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主要用于非创伤性外用。若身体确实需要服用草乌、附子,应到正规医疗机构购买经过科学炮制的产品,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家中存放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时,要特别做好标签标识,并单独妥善存放,防止误用误食。家庭不要随意自制草乌泡酒或药酒,并谨记只能用于外敷和外擦,不能当作普通泡酒、药酒饮用。


误食中毒 立即救治


不慎误食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不要自行处理和服药,应立即催吐,并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就诊后如实告知接诊医生食用草乌的数量,并提供剩余草乌(附子、附片)样本,便于医生快速明确诊断,赢取最佳救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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