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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贸易迎18条措施支持

来源:北京商报讯 浏览:1519次 时间:2021-05-14 08:42:43


疫情以来,中医药为全球抗疫提供了“中国方案”,而中医药服务“走出去”也将迎来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5月13日,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政策、提升便利化水平等5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政策措施,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向世界。


《通知》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公立机构基地先行先试设立国际医疗部,向境外人士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按特需医疗服务管理。鼓励公立机构基地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中医药康养服务。同时,支持成立区域性中医药服务贸易医联体或联盟,鼓励公立机构基地和民营机构基地加强合作。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中医药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在当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说。


高峰介绍,2019年,商务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了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等17家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经过近两年的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已经成为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走出去”的重要平台。


中医药服务即将开拓境外市场。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创始人赵衡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医目前在国外还是有一定需求的,特别是类似针灸之类的服务。但与日本的汉方药物在世界上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相比,中国的中药在国际上还没有打开市场。中医向境外人士提供服务可以先从针灸等开始,其他服务对于境外人士还有接受的过程。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也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中医的医疗服务,在疫情期间已经证明具有非常好的效果,从这个角度出发,中医医疗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帮助世界更好地对抗疾病,可能具有非常好的效果。


除了“走出去”,《通知》也允许境外患者入境就医。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基地作为邀请人,为境外患者及其具有亲属关系的陪同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或邀请信,驻外使领馆按规定为境外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办理签证提供便利。因人道原因需紧急入境就医的外籍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可凭这些证明材料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在资金及政策支持上,要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现有渠道引导加大支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出口买方信贷等信贷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境外医院(包括我援建医院)以购买中医药服务的方式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合作。在受援国政府同意的前提下,积极研究通过对外援助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可行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曾介绍,“一带一路”国家的中医药需求有所增加。2011-2014年,就有30多个国家通过元首会见等多种渠道提出与我国合作在海外建设中医中心,开展中医药合作。2015年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扩大在传统医药领域合作被列为合作重点之一。此外,《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也指导中医药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江瀚表示,“对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来说,中医医疗具有非常大的市场优势。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可以借助中医推进他们的医疗,比如依托中医的条件发展赤脚医生、家庭医生等”。


“相关措施需要进一步市场推广,让市场真正能够形成,在中医医疗产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作用。”江瀚说。


据介绍,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有序扩大基地范围,抓好政策落实,支持基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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