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通网欢迎您!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提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法规 > 正文

5月1日起,多地中医药条例将正式实施

来源:制药网 浏览:1332次 时间:2021-04-29 14:11:54

近年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正迎来大好契机。但与此同时,当前中医医疗能力和水平不足、中医药创新和标准化等问题也日渐突出,逐渐成为了制约中医医疗事业发展的短板。而为了解决以上问题,近年来国家乃至各地都开始大力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自2020年4月,国家因部分条文已经不再适用,以及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而废止《中医药条例》后,多个省市就有针对性地根据各地中医药发展现状,优化资源促进市场发展,纷纷出台了各自的《中医药条例》并开始执行。而5月1日起,又有2个城市的《中医药条例》将正式实施。


北京市


2020年11月27日,北京市会议通过了《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该条例将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规定,将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并就中医药服务保障、人才培养与传承传播、科研与创新发展等作出规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提出各区应当至少办一所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功能的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医师。


上海市


2021年5月1日起,《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共有九章五十八条,从建立规范标准到纳入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家庭医生制度,对涉及中医药发展的方方面面作了系统梳理。其中,主要包含中医药服务、中药发展与管理、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与开放发展、保障与监督等。


据了解,这是一部对中医药发展各个方面都作出系统规定的地方立法,旨在健全上海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撑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上海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满足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结语


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北京市、上海市外,河北、湖北、江西、四川、陕西、黑龙江、安徽、宁夏等地都早已颁布并开始实施中医药条例。对此,业内认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宝贵的财富,中医药事业发展更是涉及千家万户。而在目前各地积极实施中医药条例的大背景下,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地的中医药制造业、服务业产业链供给链的完整性,并加速提升中药新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推动中医药产业向更高质量发展。

会员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名:匿名  匿名回复

0/500

实力认证

我的足迹